當事人何李(化名)向南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贈送錦旗。姜婷 攝
法制周報·新湖南記者 李翔 見習記者 廖悠悠 通訊員 劉杰 凡小溪
在“洞庭明珠”南縣,縣檢察院始終以做強民事檢察為抓手,落實精準監督要求,去年以來共受理各類民事檢察監督案件62件,其中支持起訴案件12件,民事跟進監督案件(提請抗訴)5件,民事執行監督7件,民事生效裁判監督6件,民事審判程序違法監督32件,有力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為當事人剔除155萬元債務
“感謝檢察院為我主持正義,還原事實真相,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今年3月,當事人何李(化名)激動地說。并將印有“人民好公仆”的錦旗送至該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何李之父李某系南縣房地產開發商,2013年1月不慎落水身亡。隨后,李某的債權人于2014年至2018年間陸續將其法定繼承人之一何李訴至法院,要求何李承擔償還責任。
受理該案后,該院采取分案閱卷、交叉閱卷、反復閱卷、反復討論,制作李某生前固定資產及所涉工程結構圖,走訪調查并拍攝其生前所涉工地現場及住房情況,調查房產國土、社區等單位,調查涉案的證人,并向有關金融工作人員進行咨詢核實。通過前期系列調查取證,鎖定法院明顯判決錯誤的6案作為監督重點,秉持“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最終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6件,均獲法院支持。其中調解2件,改判3件,和解1件,為當事人何李剔除其本不應承擔的債務155萬余元。
“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案件量大、涉及面廣,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是民事檢察監督的基礎性、核心性業務,讓人民群眾在民事案件中更多地感受公平正義是檢察機關的應有之義。”副檢察長丁正全說。
申訴人告知書貼到大街小巷
2018年,南縣農民工楊某國和肖某民先后受陳某軍雇用在瀏陽市修建鐵路,次年雙方進行結算時,陳某軍欠肖某民勞務費2100元,欠楊某國勞務費8600元,并向2人出具了欠條。兩人多次催討未果,再加上不了解法律程序,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便來到南縣檢察院尋求幫助。
該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經核實案情與基本證據后,認為他們的情況符合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條件,迅速展開調查取證。承辦檢察官通過多番查找、比對,幫助找到了陳某軍的個人信息,隨后耐心詳細地告訴兩位農民工相關的法律程序以及注意事項,并指導他們撰寫訴狀。通過溝通協調,陳某軍與楊、肖達成和解協議,將款項付清。去年9月,楊某國、肖某民向該院提交了撤回支持起訴申請書。
為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該院制作了申訴人告知書,將告知書張貼在大街小巷,宣傳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符合條件可以申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同時加強與法院、司法局等相關單位的溝通銜接,及時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
不斷提升監督質效拓寬監督領域
該院不斷強化監督力度,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大對涉及虛假訴訟、營商環境等民事案件的監督力度。以涉民生和社會公益的案件為工作重點,進一步規范對民事執行、調解活動的監督,推進支持起訴工作,不斷豐富民事檢察工作內涵。
今年以來,該院開展了一系列檢察開放日、民調走訪、送法下鄉等活動,開展檢察機關民事檢察職能宣傳推介,深入工地、養老院等地普法,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報酬權、基本生活保障權、人身權等,不斷提高社會各界群眾的知曉度、參與度和檢察執法公信力。
該院注重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就監督的方法和途徑及時協商,消除分歧,達成共識,不斷規范司法審判權。多次舉辦民事檢察業務培訓,重點學習《民事訴訟法》《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涉及民事檢察監督的相關法律知識,熟練掌監督范圍、監督方式、辦案流程、工作規范等要求。
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候選人提名人選丁益良表示,“要不斷提升監督質效,拓寬監督領域,提高隊伍素質,實現南縣新時代民事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